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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召开研讨会 求解三类特殊公司股改难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04:17 东方早报

  第二批42家股改试点企业的方案已悉数亮相,从中大部分公司可以找到自己的股改“模板”。但是,还有三大股改难题在试点中尚未涉及,由于第二批试点后,股改将全面铺开,为了尽快解决这些问题,中国证监会日前就此召开研讨会,但据参会人士介绍,这些难题如何解决,前景还不明朗。

  据知情人士称,上周五下午,证监会召开了有一、二十人参加的小型研讨会,针对股
改中的一些难点———特殊上市公司的股改问题进行了初步讨论。据悉,参会人员主要是保荐机构负责人及股改问题专家等。

  参会人员告诉记者,会议主要讨论了一些比较特殊的上市公司今后如何股改的问题。这些公司在已经进行的两批试点中尚未涉及。

  第一类“问题公司”为纯B股公司。虽然证监会已基本认可,含B股的A股上市公司进行股改时,B股流通股股东将不会获得对价,但是我国资本市场还存在着少量的纯B股上市公司,比如帝贤B。帝贤B仍然有34.65%的发起法人股未流通,这部分股权如何获得流通权,也需要设计特别的股改方案。

  第二类“问题公司”是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于30%的上市公司。由于该类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较低,如果再支付对价,可能会危及到大股东的控股地位。参会人士表示,这类公司的控股股东一般没有多大动力进行股改,因此,如何推动这类公司进行股改,也需要特别关注。

  青岛啤酒可以说是这类公司的一个代表,其国资第一大股东和外资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十分接近。第一大股东青岛国资委持30.56%的国有法人股,第二大股东A-B公司持有27%的H股,两者仅相差4660万股。若大股东支付对价,国资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岌岌可危。但是若向A股非流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资金短缺的青岛啤酒恐难支付,而且也可能侵犯H股股东利益。

  第三类“问题公司”是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由于大股东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已经付出过较高的成本,因此这类公司在进行股改中不太愿意支付对价。

  参会人士举例称,中国重汽(000951)是由原来的*ST小鸭重组而来。当时,*ST小鸭以价值3.79亿元的家电类资产,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价值3.9亿元汽车资产进行置换,其中差价1075万元作为公司对后者的负债。这类公司的大股东就不太愿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该人士表示,就股改中的诸多难点,目前监管层还没有成型的指导意见。也许,一切都得“摸着石头过河”。

  作者:早报记者 孙立云

小调查1
股权分置改革对A股大盘走势影响?
重心上移,1400点;
1200点-1400点;
1100点-1200点;
1000点-1100点;
不确定;

小调查2
您认为全部上市公司最终实现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时限为?
2年内解决;
2-3年内解决;
5年内解决;
5-10年内解决;
不确定;

小调查3
股权分置相关调查
您认为股权分置改革会否动摇市场的价值投资理念?
完全颠覆;
部分动摇;
影响较小;
不影响;

小调查4
股权分置相关调查
您认为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与其股权分置改革前相比怎样?
会主动重视市场评价,提升业绩;
依旧是圈钱场所;
经过流通股东艰苦博弈,能促使股东利益最大化;
前景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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