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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百亿紧急驰援券商 半数已到帐救市只待令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14:45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赵 洁 上海报道

  券商100亿资金计划,每天都有新进展。

  7月18日,部分创新试点类券商接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7月19-2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将陆续把这笔资金,通过工行、建行两家商业银行的委托贷款形式,分批划至证
监会指定的广发、东方、华泰、中信及其他几家创新试点类券商在工行或建行的银行账户。

  对于这笔数目庞大的资金,最新的说法是“周转贷款”,在到达相关券商的账户以后,随即可以用来购买股票。

  记者注意到,对于这100亿资金的来源,央行一直没有明确表态。7月19日,媒体报道称,有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央行所提供的100亿元资金是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启动资金,这笔资金由投资者保护基金负责偿还,具体用途由该基金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此外,另一个实质性动作是,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宣布,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有关会议的精神,已于7月1日前批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100亿元。

  一位南方证券人士表示:“这100亿中,有部分资金是建银投资拟用作收购南方证券资产,其余部分是用来股权注资华夏证券等证券公司。”

  坊间盛传,建银投资将花30亿收购南方证券资产,另有数十亿元用于华夏证券40%股权的注资。

  100亿分批入市

  出奇地迅速。

  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向更高部门递交报告,决定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商业银行委托贷款形式,向审批的数家创新券商分批给予100亿名为“周转贷款”的资金,直接入市。

  7月14日,数十亿资金已经到位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工行、建行等两家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的账户上。

  此后几天内,广发、东方、华泰等证券公司分别在工行广东分行、上海分行与江苏分行建立银行账户,三家券商分别申请20亿、30亿与50亿资金。

  7月18日,部分创新试点类券商接到证监会的通知,被告知周转贷款的资金将在7月19日起陆续到位。入市只等待着最后一声令下。

  股市危机时刻,特事特办。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创新试点券商完成了委托商业银行,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周转贷款的所有合同、抵押或担保手续,并且资金基本到位。

  “面临股市再次濒临千点的时刻,有关部门显然没有无动于衷。”某券商负责人说。

  据一位银行界人士介绍:“这笔资金的审批和管理权已交给中国证监会,它与传统委托贷款不一样,商业银行既不给授信,也不做贷后监管。银行只负责资金体内循环,封闭运用管理,资金只能直接投资股票而不用作其他用处。”

  “周转贷款的期限是一年,利率是3.87%,与人行一年期的再贷款利率是一样。”他说。

  因此,在众多市场人士眼中,这笔资金的职责更近似于国家的救市基金,或者说是“平准基金”。而工行、建行只是周转贷款的出面操作者,收取中间费,但不承担坏账风险。

  “对于贷款资金用于买什么股票,券商是有自主权利的。”上述券商负责人表示。但不少业内人士质疑,券商购买股票的自主权到底有多大?

  如果完全凭借每家券商对股市的不同看法与见解,在不同时间段内,把资金分散在各种不同的股票品种上,那么百亿资金入市的有效性不免要打折扣。

  如果要保证100亿资金入市能有一定的成效,为股改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那么,在贷款资金到证券公司账上,准备入市之前,有关部门需要召集券商共商救市大计,集中资金有步骤、有策略地购买一些指标股或领涨股,从而带动大盘上涨。

  “上证50指数代表着绩优股票的整体情况,不排除券商会用救助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购买。”该银行人士认为,“100亿是首笔资金,接下去是否有贷款将视市场情况而定。”

  “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笔资金更重要的作用,是给市场带来一个示范效应,以稳定市场信心,支持市场发展。”申银万国研究人士分析。

  谁来监管?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东方证券首笔6亿资金已经到位,其余几家创新类券商也得到了部分贷款资金,准备入市。

  由于商业银行不做贷后监管,而且一年期贷款利率定格在3.87%,在一些券商人士眼中不算便宜。一位券商财务人士打比方说“十年期国债的利率只有3.01%”。

  那么,究竟谁来承担监管券商使用资金的情况,一旦券商出现自营亏损,无法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将怎么办?

  据接近证监会的一位人士分析:“任何一家机构购买的股票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与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沪深交易所可以监管到每个券商自营账户内买卖股票的每一笔情况。”

  换言之,在此次入市操作中,证监会系统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持有双重身份,它既是资金的贷款人,又是资金的监管者。

  “券商想滑头也不敢,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券商自营行为一清二楚,券商买入的股票就是最好的质押物。必要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可以对券商的自营账户进行平仓,以保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放的周转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安全。”上述人士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券商也不敢将自己的重仓股乘机倒出来。”

  此外,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创新试点券商与商业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时,原则上,创新试点券商是要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抵押物或担保人。

  “三管齐下”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百亿贷款注重于短期内恢复市场信心,为股权分置改革创造稳定的环境。

  而人行建议汇金公司、建银投资股权注资重点证券公司,进行阶段性财务重组,更注重于券商本身的治理结构完好、资本充足与内控严密。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宣布,于7月1日前批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100亿元。

  “金融债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估计汇金或建银投资对券商的阶段性持有不超过五年,”上述银行人士分析。

  南方证券上海公司人士透露,建银投资正在与南方证券清算组签订相关协议,建银投资收购南方的资金将用于偿还南方证券的债务。

  近期,汇金公司将与上海市有关方面签署申银万国、国泰君安股权注资的备忘录。申银万国、国泰君安可能分别得到25亿、10亿左右的股本投资。

  重点券商重点扶植,而“凡是被认定要关闭、破产的证券公司,其非法动用客户保证金形成的损失缺口,由央行再贷款解决”。

  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步入“冲刺”阶段。当前有关方面正在着手进行该基金的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

  这意味着,原本由央行再贷款承担的职能——券商破产、关闭或撤销时投资者被非法挪用的保证金损失一律由以前“国家买单”,开始整体移交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据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五方面: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手续费的20%纳入基金;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其业务收入的0.5%至5%缴纳基金;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其他合法收入。

  申万研究人士认为,随着百亿救市资金、汇金股权注资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陆续到位,长短结合,三管齐下,短期内反映在股指上,应当会有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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