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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完成第四次业务规则清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 11:21 证券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冯飞) 深交所日前完成了建所以来第四次业务规则的全面清理。昨日深交所公布了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以及根据业务发展不再适用而需废止的第二批共116个业务规则目录(详见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在2003年9月,深交所公布了需废止的第一批共122个业务规则目录。

  自深交所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立后,证券登记结算类业务已不属于深交所的业务
范围。为了推进业务规则体系科学化与规范化,深交所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今年初成立了联合工作小组,着手对在2001年10月1日深交所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立前、以深交所名义发布、现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执行的证券登记结算类业务规则进行汇总整理,同时,深交所还对截至2004年12月31日的业务规则再一次进行了全面清理。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在陆续制定和出台权证规则、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等一系列规则的同时,还将对股权分置改革过渡期及完成后不适应于市场运行情况的业务规则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确保规则对市场需求的吻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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