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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出台指导意见 国资步调紧逼重庆股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14:42 《时代信报》

  信报记者 胡斯然 报道 张秀良 摄影

  重庆公司观望情绪浓

  股权分置改革以来,沪深股市延续跌势。虽然市场各方均没有做好下跌的准备,但在股改即将全面铺开的大方向指引下,无缘沪深股市两次试点的重庆,也开始厉兵秣马。

  6月底,一份题为《重庆上市公司解决股权分置的简要说明》上报到了市政府。随后,国资委、证监局、金融办等有关部门开始商讨我市上市公司如何实施股权分置。

  根据相关部门的消息,我市28家A股上市公司中,确定了十家初步具备实施股权分置试点的条件。

  这10家上市公司是:长安汽车、华邦制药、华立控股、重庆啤酒、九龙电力、攀渝钛业、重庆路桥、重庆港九、重庆百货、宗申动力。

  虽然如此,在前后二批试点企业中,所有重庆的上市公司与之失之交臂。“主要是自身方案不成熟,观望情绪很浓。除了宗申动力直接向证监会表达过股改意愿,但由于股本金太小,缺乏普遍性被否决,其他公司干脆按兵不动。”重庆市金融办一人士向记者表示。

  下一步可能边缘化

  “我们不认为股市的变动能够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在记者和多家企业老总及高层交谈的时候,他们对旗下上市公司的表现持一种不屑一顾的态度。他们也许不清楚,随着股权改制的深化,很可能让他们丧失整个国内资本市场的支持。

  “这样下去,一个很明显的结果是,重庆的上市公司有可能在下一步股权分置的道路上继续落后。”海通证券的分析师汪力对记者表示。

  按照证监会的思路,试点的目标是形成200家质地相对较好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上市公司,对这一部分企业单独设置指数,并借助再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通过这种方式再调动其他上市公司股改的积极性。

  而与此同时,7月11日,证监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拟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前两条就是关于新老划断问题:实施新老划断前暂停新股发行,今后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一律实行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新机制;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停止再融资。 

  证监会对于新股首发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做出的明确部署,对还没有一家有明确方案的重庆上市公司并不是个好消息,虽然对于新老划断时间点的关键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但这也应该很快解决了,因为久拖不决对整个股权分置改革将产生负面影响。”汪力说。

  目前来看,整个证券界,券商的大部分投行人士,都开始投身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无论如何,在股权分置改革中,重庆上市公司不能只是一个旁观者。

  重庆的相关部门开始发力。

  市国资委五点要求

  7月初,市国资委召集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了股改座谈。根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会议首次明确了五点要求。包括要本着“积极、慎重、分类指导、个案设计”的原则推进股权,要通过改革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战略目标,要根据国有资产布局要求,对国民经济重要行业的企业国有股份保持控股地位等。

  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国有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要结合企业经营发展做强主业、改革要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确定最低持股比例,真正实现双赢。

  事实上,这对国有企业绝对唱主角的股权分置改革来说,等于定下了一个基调:深化证券市场改革和国企改革,要两不误。

  防止内幕利益输送

  这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态度基本相同。

  也几乎在同样的两个时间,两场引人瞩目的全国性会议召开。

  6月21日,国资委召集部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聚集北京。根据一位参与了会议的公司高官透露,该会议确定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支持股改,在股改时要保护流通股东的利益的基调,但也特别强调,在权衡送股比例给流通股补偿时,要考虑到国有资产这一块。“大股东在对价补偿时,要坚决防止内幕交易的利益输送,损害国有资产利益的行为。”上述与会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说。

  然而,外界所关注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持股底线问题,国资委在会上并没有明确,只是说“要合理确定持股比例”。这和重庆市国资委的态度惊人一致。

  7月16日,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研讨班”在深圳银湖度假村开幕,国资委产权局产权处处长陶瑞芝在会上表示,全流通后,对于特殊行业的上市公司股权流通买卖行为在三种情况下还必须通过国资委的审批。一是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权发生变化的;二是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导致国家股低于最低持股比例的;三是买卖国有股5%以上的。 

  但国资委对这三类公司如何划分、进退的行业和领域没有做出进一步的说明。市场悬念仍然没有解开。

  与证监会保持空前一致

  这对国资委来说,也许是一个难题。

  在国企与证券市场的相互作用中,国资委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在国企上市或增发融资时,往往强调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在国企对证券市场的投资上,则强调证券市场的风险。

  一位资深的业内人士表示,“据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6月30日,我国共有1378家上市公司,其中国有控股及参股的上市公司数量达899家,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7356亿股,其中非流通股4694亿股,占64%。显然,无论从上市公司的数量上还是从国有股的比例上,国有资本都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但国资委禁止国有企业参与股市投资,似乎又在否定证券市场的投资价值,这是一个矛盾的定位。”

  但在解决股权分置的大前提下,国资委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与证监会保持前所未有的一致。

  “国有资产改革的推进将直接决定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效果。” 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部部长赵晓认为,反过来,股权分置改革直接决定国资改革的成败,国有资产在什么领域进多少,退多少,背后都涉及国家利益的重大考虑。

  绝对控股命脉行业

  6月17日,国资委发布《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的核心,就在于强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最低持股比例。

  在这个问题上,国资委划分了三种情况:一种是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支柱性行业中,要保证国有资本的控制力,确保主导地位;第二种是属于控股股东主业范围,或对控股股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要根据实际,研究确定最低持股比例;第三种是对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要“进有为、退有序”,合理确定最低持股比例。

  从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来说,国有股在煤炭、石油、有色金属等采掘业上市公司中最集中,统计的23家公司中,国有股占总股本比例达73.51%。其次是电力、煤气及水生产供应业,国有股占比为56.14%。金属与非金属制造业,国有股也占50.80%。显然,国有股在这些行业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市场认为,上述行业对应于国资委划定的第一类公司,属于国资委做强做大范畴,国资委绝对控股。

  对价补偿是方案关键

  从第二批试点的42家公司也许可以看出些端倪。

  这批试点企业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19家,有电力、钢铁、交通运输业,也有房地产、食品零售业。显然,第二批试点中有国资“进”的企业,也有国资“退出”的企业。不过据记者了解,对第二批试点公司来说,眼下最大的问题,主要还是对价补偿的标准问题。

  “持股比例要报到省(市)国资委再定,省一级国资委批过后,再上报到国务院国资委。”试点的一家上市公司人士透露说。

  而一些省国资委对此问题与试点公司有不一样的态度。比如韶钢股改,就因为送股的多少陷入两难境地。 “第一次报给广东省国资委的方案实际上就是10股送2.5股,后来广东省国资委意见很大,觉得对价补偿太多,要求重新报方案。”汪力对记者说,制订方案其实困难也是重重的。

  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两位分析师有个估算,如果所有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在满足国资委最低控股比例的基础上,第二年和第三年按照5%和10%的最大减持比例,市场总的资产供给将在600亿和800亿。“因此,有理由相信,国有股减持的主要来源在于国资委划定的第二类和第三类公司,即自然非垄断性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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