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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 08:59 证券时报

  较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严格了权证的上市条件、放宽了权证的存续期间、增加信用担保作为履约担保方式,并适当缩小了权证涨跌幅度

  本报讯(记者 黄 婷 冯 飞) 日前,深沪交易所分别推出了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的《权证管理暂行办法》(详见A12版)。两所《暂行办法》分五章,共49条,对权证的定义、种类、发行、上市、履约担保、交易、行权、结算以及违规处罚等重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为未来我国权证产品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据悉,为了搞好权证规则的修订工作,深沪交易所先后召开了券商基金和上市公司的权证规则征求意见座谈会,并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据统计,两个交易所共收到书面修改建议100余份,上述反馈意见在《办法》的修订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部分建议直接为交易所采纳。修改后的《暂行办法》严格了权证的上市条件、放宽了权证的存续期间、增加信用担保作为履约担保方式、适当缩小了权证涨跌幅度、明确了权证的信息披露和市场监管措施、细化了违规的处罚措施,从而使《暂行办法》更具有可操作性。

  根据《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权证的发行人可以包括标的证券的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从权证买卖方向来看,既可发行认购权证,也可发行认沽权证;从标的证券来看,既可发行股票认购、认沽权证,也可待交易所进一步明确细则后,发行基于其他标的证券的权证;从行权方式来看,既可包括在一段时间内行权的美式权证,也可包括在某一特定到期日行权的欧式权证;从结算方式来看,权证既可用现金结算,也可用证券给付方式结算;从履约担保方式来看,既可用标的证券和现金作为履约担保,也可采用信用担保。总体来看,权证条款设计方式十分灵活,未来发展空间极其广阔。

  深沪交易所负责人表示,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推出权证规则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为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市场化对价工具,为未来推出股票和债券的衍生产品打下了基础,同时对于解决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权激励问题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中华信托万里行”活动由中国信托业协会发起并组织,是一次对中国信托行业进行的最广泛的调研活动。本次活动首先在深圳举行开启仪式,计划年底在北京结束。期间将组织“中国信托业发展史展览”巡回展、信托知识有奖答题活动,以及其他形式的公益活动。

  据悉,万里行活动的行程以经济地域划分,分为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北京四个部分。

  具体而言,调研活动第一站将以东南沿海为中心,行程涉及广东、福建等地;第二站则将以上海为圆心辐射周边,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等地进行调研活动;第三站,将深入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以重庆和沈阳两个城市为中心研究探讨支持中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行程涉及辽宁、吉林、黑龙江、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陕西、甘肃、新疆、山西、内蒙古、河南等省市自治区;第四站在北京结束此次大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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