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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上市首日交易价将受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01:5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价格将受到限制。上证所昨天发布通知,将对原先没有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品种的申报价格设置限制,对于增发新股和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恢复上市首日的交易,也视作类同于新股上市交易首日,同样受价格限制。

  通知表示,上证所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品种的申报价格限制进行调整。对原先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交易品种的申报价格的限制,以该品种前收盘价
为基数,对没有前收盘价的,则以发行价为基数进行计算。

  具体的计算方式为:上市首日的股票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1+1000%),下限为前收盘价×(1-50%);国债和企业债券的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1+30%),下限为前收盘价×(1-30%);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1+100%),下限为前收盘价×(1-50%);上市首日的基金的申报价格上限为前收盘价×(1+100%),下限为前收盘价×(1-50%)。债券回购没有申报价格限制。

  上证所表示,此举主要为保证证券交易正常进行,防止出现异常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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