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监管 促券商重新做人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7日 14:35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本报讯记者 何晓晴 报道:有消息人士透露,旨在形成退出机制的券商分类监管即将于年内推行。也就是说,经过近三年整治之后,留下的券商也要开始“重新做人”了。据悉,尚未公布的四类券商中的后两类———C类、D类券商的评定标准和名单将于年底前确定。事实上,证券行业的大洗牌就早在2003年就已开始。经过几轮洗牌之后,除了约60家高危券商、约50家被保留的券商外,仍有20家左右的券商等待“特殊”处理。一位券商高管告诉记者,“按照证监会的思路,2003年—2005年是对证券公司集中整治的3年,整治的结果无疑将会
据了解,所谓C类、D类券商,是指有一点问题但可以通过整改达到规范类或创新类标准的公司,达到后就可以开展相应的业务,达不到的或风险越来越大、出现了更严重的风险的公司,将被实行紧急处置措施。 为了进一步推进分类监管工作,使分类监管覆盖所有的券商,证监会正在加紧进行摸清证券公司风险底数的工作。证券公司均被要求必须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风险、规范经营情况,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客户托管的国债、企业债等客户资产的安全状况,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的规模和规范运作情况,经纪业务规范运作情况,以及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债务、账外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清理方案。 截至去年年底,133家证券公司中已有86家向证监会提交了自查报告,其中36家报告了证监会以前没有掌握的风险情况。 有专业分析人士认为,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规模以拥有50家左右、有较强实力的证券公司比较合适,但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数量却在130家左右。他猜测监管层的意图是希望通过券商的购并重组以及让部分券商“退出”,最终保留约50家左右的券商,同时对保留下来的证券公司进行分类管理,从而建立起真正的证券公司退出机制。显然,留下来的券商也要学会在新的游戏规则下“重新做人”。 (侯颖/编制)(来源:金羊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