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敏杰称今年是证券立法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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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09:13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钟 言 由上证所主办的“证券市场发展与法制完善高级研讨会”7月2日在沪举行。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在会上表示,今年可以说是证券立法年,《证券法》、《公司法》都有望在年内完成修订并出台。
桂敏杰说,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有三个重要标志:第一是在交易所初建时期,地方政府发布的一些有关证券交易的规章和交易所制定的业务规则;第二是国务院发布《股票发行交易暂行条例》,基本确立了证券市场的基础制度;第三是《证券法》的颁布。这么多年来,证券市场遵循着证券法确立的法律制度在发展,但同时,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始终是处于连续性地不断升华的状态。业界对证券市场法律制度的反思、讨论和建议一直没有停止。他特别指出,证券市场的实务工作者和法律界专家学者都应当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献计献策,充分利用这么多年来的实践成果,修订出一部符合中国实际,能够解决市场问题的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在谈到《证券法》修订时认为,首先是现在修订草案稿的基础比较好,修订的前期工作酝酿时间较长,贯彻了比较正确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十六大对证券市场发展的定位和思路;其次是把若干年来在实际工作中已有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第三是修订草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为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考虑得比较周全。他同时指出,两部法律的修订应当既要注重眼前问题,又要照顾长远情况。 本次会议由上证所总经理朱从玖主持。朱从玖说,上证所在其发展过程中深深感受到,良好的法律制度对市场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为此,上证所每年都要召开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研讨会,并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制度研究,上证所组织实施的上证联合研究计划中开展了法制系列课题研究。这些研究一方面产生了一批研究成果,推动了市场法制建设,同时也为在市场发展和法制完善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社会环境。他说,当前证券市场正处于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面临新一轮的巨大发展机遇。为了更好地抓住机遇,我们应当在法制建设上有所作为。目前《证券法》和《公司法》修改已经到了关键时候,相信市场各方会把握这个难得的机会,推动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完善。 会议同时进行了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第十三期法制系列课题成果发布和报告会。第十三期法制系列成果包括9篇课题。据悉,课题研究成果将陆续对外发表公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