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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敏杰称证券法公司法有望年内完成修订并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05:5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日前在上海表示,今年可以说是证券立法年,证券法、公司法都有望在年内完成修订并出台。

  桂敏杰是在出席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证券市场发展与法制完善高级研讨会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有三个重要标志:第一是在交易所初建时期,地方政府发布的一些有关证券交易的规章和交易所制定的业务规则;第二是国务院发布《股票
发行交易暂行条例》,基本确立了证券市场的基础制度;第三是证券法的颁布。多年来,证券市场遵循着证券法确立的法律制度在发展,但同时,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始终是处于连续性地不断升华的状态。业界对证券市场法律制度的反思、讨论和建议一直没有停止。桂敏杰特别指出,证券市场的实务工作者和法律界专家学者都应当利用今年这个证券立法年的难得机会,献计献策,充分利用这么多年来的实践成果,修订出一部符合中国实际,能够解决市场问题的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等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的有关领导以及法律界和高校的部分专家学者共80多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证交所总经理朱从玖主持会议。朱从玖说,当前证券市场正处于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面临新一轮的巨大发展机遇。为了更好地抓住机遇,我们应当在法制建设上有所作为。目前证券法和公司法修改已经到了关键时候,相信市场各方会把握这个难得的机会,推动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完善。

  会上还发布了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第十三期法制系列课题成果。

  作者:记者 张炜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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