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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允许试点货币经纪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 08:10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冯小月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主持召开了银监会第35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会议认为,货币经纪公司作为金融机构资产交易中介,业务涉及货币市场、资本市
场和外汇市场的主要产品。引进货币经纪制度、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对于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提高资金在金融市场上的运作及配置效率,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我国货币经纪业的发展必须遵守循序渐进、逐步规范的原则,银监会根据金融业开放的步骤和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对货币经纪公司的设立,实行先行试点、逐步放开的市场准入政策。在货币经纪公司引入的初期,可采取中外合资的形式,由国内适合条件的机构与国际知名货币经纪公司成立中外合资经纪公司,以利充分借鉴国际良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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