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公司公布股改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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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 10:31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龙可 阮铭 程鹏 吕婧) 今日,又有5家公司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中,有3家中小板公司、2家沪市主板公司。这样,第二批试点公司已有12家公司公布了改革方案。
福建首家试点上市公司七匹狼方案的主要内容为:流通股股东可以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每10股送3股对价。 七匹狼的方案有以下亮点: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2个月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首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中累计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5元情形,除公司现有的非流通股股东外的其他流通股股东,有权将其持有的20%以内(含)股份,按照5元/股的价格出售给七匹狼集团;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获得流通权后承诺将分步上市,同时承诺在2007年12月31日之前,现有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股价低于7.63元时不出售所持有的股票等。若公司200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4年增长低于20%,或2006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05年增长低于20%时,现有非流通股股东将按照流通股股份每10股送0.5股的比例无偿送股给流通股股东(限送一次)。(相关公告见第5、6、10版) 永新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今日公布,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每10股送4股对价,共支付936万股股票给全体流通股股东,以获取流通权。 除了在原意向性方案基础上,每10股多送0.5股以外,大股东永佳集团还在方案中承诺,未来出售的价格将不低于每股人民币8.63元。(相关公告见第7、8 版) 伟星股份今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股的对价。 考虑到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外资股股份的流通须报商务部批准,若经股东大会批准股改方案之时仍未得到商务部批准,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由集团代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支付其应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但香港威事达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需得到商务部批准后才能获得流通权。(相关公告见第25、26、27 版) 凯诺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方案:流通股东获10送2.5股对价 凯诺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在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的对价。 该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海澜集团、三精纺承诺持有凯诺科技的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凯诺科技股份占凯诺科技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并在承诺期满后12个月内,只有当凯诺科技二级市场股价不低于6.04元时,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凯诺科技股票。(相关公告见第11、12版) 亨通光电(资讯 行情 论坛)方案:流通股东获10送3.5股对价 亨通光电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份。在支付完成后,该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亨通集团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两个月内,若亨通光电股票任意连续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人民币4.32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则亨通集团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亨通光电的股票,直至累计买足500万股或者亨通光电的股票价格高于4.32元。同时,亨通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