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率先公布改革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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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4日 08:42 证券时报 | ||||||||
非流通股股东按1:0.6074比例缩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现金2元 改革方案实施后,吉林敖东的注册资本将由3.5亿元减至2.87亿元 广发证券不参与表决,所持吉林敖东股票3年内不减持
本报讯(记者 李瑞鹏)第二批42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之一———吉林敖东今日率先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是:非流通股股东按1:0.6074比例缩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现金2元。 吉林敖东昨日召开五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参会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吉林敖东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按照1:0.6074的缩股比例进行缩股,从而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同时,为更好地保障流通股股东权益,吉林敖东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7元,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因此得到现金补偿为每10股0.93元,现金所得总计为每10股2元。 方案实施后,吉林敖东将因缩股而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3.5亿元变为2.87亿元;总股本变为2.87亿股;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由原来的1.63亿股减为9873.41万股;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将由 53.62%增至65.56%。 吉林敖东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此外,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公司承诺禁售期满后,每年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2%;第二大股东延边国资公司、第三大股东吉林敖东工会分别承诺禁售期满后,出售数量占吉林敖东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广发证券与吉林敖东存在相互持股关系,对此,广发证券也作出了相应承诺。目前广发证券持有吉林敖东流通股1213.7万股,持股比例为3.46%;吉林敖东持有广发证券5.43亿股,持股比例为27.14%。广发证券承诺:自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布之日起至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广发证券不参与吉林敖东上市股票的交易;广发证券所持流通股不参与吉林敖东股东大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议案的表决;吉林敖东股权分置改革议案如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从吉林敖东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年内,广发证券不减持所持吉林敖东股票。 吉林敖东主要债务为银行借款。目前,持有吉林敖东95%债权的债权人书面同意吉林敖东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于尚未取得确认函的其余5%债权,吉林敖东承诺在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日起90日内,若债权人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原因要求提前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吉林敖东将予以及时偿还或提供担保。 吉林敖东股票将在下周一复牌,7月12日为流通股股东股权登记日;7月13日至7月22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7月18日至7月25日,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7月25日,吉林敖东召开股东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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