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要确定最低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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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22:34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为稳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今天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所属企业股权分置改革要确定最低持股比例等问题做出要求。 意见要求,三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最低持股比例。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支柱性行业中的企业,要保持较高的控股比例,保证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对属于控股股东主业范
天相投资顾问公司董事长 林义相: 限定了国有股的一个最低股比例,可以打消市场上面,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大量股票的供给增加的顾虑,这是一个利好。 由于我国股市中三分之二的股权都是不流通的国家股或法人股,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不流通股可以流通,不少投资者担心市场会面临大幅扩容。国资委表示,意见的推出就是要传达一个明确的信息,虽然国有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获得了流通权,但并非这些股份都会马上出售。不过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最低持股比例将根据情况适当做出调整。 《经济信息联播》播出时间: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经济频道 首播:每天21:00-21:30 重播:周一、周二、周三、周五00:30-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