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获得流通权不等于全流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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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12:09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屠海燕 庄少文 昨日,深圳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坚决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有关精神,大力支持并积极落实本地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该位负责人透露,就本地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解决方案,正在与有关财务顾问、证
这位负责人强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后,只是意味着所有股份都获得了流通权,但并不意味着就要实现全部流通。控股股东不仅可以卖出,也可以是买进股份,根据市场原则,可以进行回购、增持等操作。同时,上市公司的重组也可以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卖股份来完成,更加简单易行,许多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将更加方便地通过市场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所以,不要以为非流通股的流通都是要由一般投资者来消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