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证券因前身三峡证券违规炒作股票被罚2.8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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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12:02 证券时报 | ||||||||
因其前身三峡证券10亿元违规炒作深南玻 本报讯(记者 郑文)记者了解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原三峡证券3名高管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分别判处原三峡证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邓贵安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原三峡证券总裁李洪尧有期徒刑二年;判处原三峡证券副总裁李晓春有期徒刑一年;判处三峡证券罚金人民币2.8亿
2004年5月31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上述原三峡证券3名高管以及涉嫌单位犯罪的亚洲证券公司一同进行了审理。2004年10月,武汉中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宣判。后因亚洲证券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最终湖北省高院在日前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据了解,这3名原三峡证券前高管的刑期自2003年9月26日就开始计算,因此李晓春目前已刑满出狱。 法院调查认为,2000年初,被告人邓贵安和李洪尧、李晓春等成员商量后,决定将三峡证券自营业务由“组合投资”转为“重点投资”。其后,被告人邓贵安通过中国南玻(资讯 行情 论坛)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玻),了解到该公司2000年主营业务收入预计翻番的信息后,意图操纵“深南玻A”股票,并向当时公司主要成员被告人李洪尧、李晓春等人作了通报。被告人邓贵安、李晓春又多次指派三峡证券员工到深南玻调研,进一步获取该公司有关信息。 2000年3月,邓贵安、李洪尧决定用资产委托、同业拆借等方式融资10亿元人民币。此后,李洪尧多次召开公司各部门协调会,以保证公司操纵“深南玻A”股票的资金。同时,邓贵安指使李晓春及该公司交易部经理陈家钢,使用三峡证券的7个自营账户和三峡证券控股或相关联公司的证券账户,分别在三峡证券深南中路部等l9个证券营业部,先后开设股东资金账户29个,从2000年3月2日起买卖“深南玻A”股票。 2000年3月2日至2000年12月29日,三峡证券采取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方式,买入“深南玻A”股票130457329股,累计卖出“深南玻A”股票92049586股,投入资金l23265万元人民币,致使该股股价由2000年3月2日的6.41元涨至同年12月29日的25.47元,涨幅高达297%。其中,2000年5月l1曰三峡证券持有“深南玻A”股票59755897股,占“深南玻A”总流通股的55.76%。2000年12月12日,三峡证券以自己为交易对象,不转移证券所有权自买自卖该股票840785股,占当天总成交量的90.61%,严重影响了证券交易。截至2000年12月29日,三峡证券共获利2.8亿余元。 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委托华泰证券托管亚洲证券经纪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