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证交所权证产品可能在三季度推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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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 07:4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为了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规范权证业务运作,促进产品创新的发展,深交所日前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上证所也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权证这种在国内已消失多年的金融产品即将重出江湖。 此前,交易所高层人士曾表示,权证产品很可能在三季度推出。这次征求意见的截止
第一批试点公司的方案,大多以送股为支付“对价”的方式。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一方式体现了谨慎原则,但从全面铺开角度讲,仍存在效率不高、个案被否决的可能性较大等缺陷。因此,亟须寻找适应不同公司实际情况、成本更低、覆盖面更广的备选方案和金融工具。在目前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下,许多专家不约而同地认为权证是一种可行的选择,建议利用权证这一市场化的工具在竞价交易过程中达成最终的“对价”。 与送股类方案相比,权证的另一个好处是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重新分割。不同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控股比例的要求是不同的,流通权证方案由于仅涉及可流通的权利,不涉及股份权属的变化,因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必顾虑控制权问题。 万国测评董事长张长虹表示,由于权证类方案能够把以投资价值为核心的股票市场与以对价预期为基础的权证市场分开,让用于价值投资的资金与针对权证的投机性资金各得其所,可以减少市场的非理性波动,有助于吸引外围资金大规模入场。据测算,全部可流通权证的价值可能在2500亿-3500亿之间,这相当于A股流通股为非流通股创造的溢价,可以说流通股东基本得到了“补偿”。更重要的是,中小股东的选择权大为增强。他乐观地估计,利用权证方案,一年可以解决500家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 上证所副总经理刘啸东则建议,在用权证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过程中,可以考虑向公司管理层配送部分流通权证。一方面把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利益与流通股股东乃至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起来,激发管理层对股权分置改革的更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解决公司高管的股权激励问题和优化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不过,也有不少专家对权证方案表现出一些疑虑。比如,如何解决权证和股票的市场操纵问题,如何短时间内帮助广大普通投资者掌握权证的有关知识等等。毕竟,权证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上一项带有创新性的产品,曾经有过不太成功的历史。但是应该看到,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如今的市场环境已今非昔比,对于权证业务的推行应有理由表示谨慎乐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