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华笑丛
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今日,上证所发布了其酝酿多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权证的概念、发行、上市、交易等细节作出了规定。此举表明,不久的将来,权证很可能成为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一项创新之举。
根据规定,所谓权证就是上市公司或第三方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可分为认购权证和待沽权证,持有权证的投资者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权证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权证所对应的证券。一般而言,权证规定的行权价格要比发行时其所对应的证券低,以便未来权证持有人能够获利,但一旦市场低迷,在持有人打算行权时,该证券的价格低于行权价格,权证就会变为废纸一张。另外,权证本身也可上市进行买卖。
不少市场人士认为,上证所此举为权证业务的出台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而权证方式正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最好的一种途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可以向流通股股东发放权证,使流通股股东可以在未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一定的非流通股,转而以市价在股市抛售,获得补偿;另外,流通股股东也可以通过卖出权证获得收益。这样做一方面可使得股改试点可以更灵活、更市场化,另一方面,由于行权可以有一段较长的时间,也可缓解股改过程中股票供应量急剧增加对市场造成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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