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清理
“有试点公司股票吗?”“投票了吗?”这成了最近几天证券营业部内股民见面的寒暄语。四家试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能否获得流通股东同意成为其成败的关键,流通股东手中的投票权也再一次成为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砝码。为了自己,为了改革,为了股市,流通股东快快行动起来,投票去!
按照规则,试点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必须要经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流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票同意才算通过,因此可以说,流通股东握有公司改革方案的生杀大权,流通股东在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上市公司改革与发展中被赋予如此大的“话语权”,不说绝后,也属空前,岂能弃而不用?
而且,这次投票,流通股东有多条表达自己诉求的途径:既可以直接参加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特别是,为了提高投票参与率和方便流通股东,每家公司的网络投票时间持续五天,比现在的再融资表决时间大大延长。三种方式将极大地方便流通股东行使投票权,投票的确费不了多大工夫。
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有部分流通股东并没有完全意识到自己合法权益的珍贵,甚至存在一些认识误区。一是认为自己是小流通股东,人微言轻,怎么投,胳膊也拧不过大腿;二是这么多年都是被动接受,习惯了,什么结果都无所谓,随大流得了;三是股市都跌成这样了,试点成败又如何?何必伤心加费心。
其实不然!这次关于“必须要参加股东大会的流通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票同意才算通过”的规则,以及监管部门推出的“五天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规定,都是决策部门在推出改革试点时精心制定的配套措施,目的正在于从制度上保障流通股东有充分便利的投票方式参与改革表决,保障流通股东对改革方案的最终决定权,从而最终达到保障改革公司的流通股东利益的目的。
事实上,在试点公司推出各自的改革对价方案后,市场上争议不断,部分公司也据此对方案作了一定调整,比如增加支付对价,提出额外的减持承诺等。从一定意义上说,这种调整体现了流通股东的力量。
现在,最关键的改革方案表决投票时刻即将来临。持有试点公司股票的流通股东们,你的一票也许正是“扭转乾坤”的一票,不管多少,抽点时间,花点精力,投票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