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要闻 > 部委专题--中国证监会 > 正文
 

快讯: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办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 19:53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中国证监会于6日晚间公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就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问题作了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反馈意见。

  以下为证监会通知全文:

  中国证监会公开征求《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
修改意见

  为规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刊登于www.csrc.gov.cn和指定报刊,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有关意见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05年6月12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的联系方式如下:

  传  真:010-88061504

  电子信箱: du_dan@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邮  编:10003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六月六日

  附: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