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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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 19:53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中国证监会于6日晚间公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就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问题作了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反馈意见。 以下为证监会通知全文: 中国证监会公开征求《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
为规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刊登于www.csrc.gov.cn和指定报刊,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有关意见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05年6月12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的联系方式如下: 传 真:010-88061504 电子信箱: du_dan@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邮 编:10003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六月六日 附:办法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