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下重手托管北方证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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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02:25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明明已有众多券商倒闭的“前车之鉴”,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近期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继续违规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结果被中国证监会下重手予以处罚。 记者5月27日从证监会获悉,鉴于北方证券严重违规经营,存在巨大金融风险,为维护证券市场及金融秩序稳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委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27日收市后托管北方证券经纪业务及所属证券营
北方证券是一家全国性综合类券商,创始于1987年,前身是沈阳北方证券。2002年经证监会核准增资扩股至10亿元人民币。2002年春季,北方证券迁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现有20余家证券营业部。 证监会称,2005年4月4日,证监会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推动证券公司自查整改、合规经营和创新发展的通知》,再次重申杜绝新增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严禁从事违规资产管理业务。结果,证监会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北方证券近期存在新增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严重违规问题,为严肃市场纪律,对北方证券采取了行政处置措施。 为落实责任追究,打击犯罪,证监会已对北方证券涉嫌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违规开展委托理财以及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稽查,并将根据稽查结果,依法对北方证券进行行政处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对发生继续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严重违规问题的证券公司,一经查实,将坚决予以处置,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