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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保监局将实行投保提示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10:41 证券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徐飞) 自5月1日起,江苏保监局将在省内对人身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实行投保提示制度。

  据介绍,投保提示制度是指以向投保人提示投保注意事项的形式,告知保险产品的特点、风险以及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在产品销售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明示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履行应尽的提示义务,以达到规范保险销售
行为,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的制度。其中,机动车辆投保提示制度方面,各公司拟采取的书面提示方式及实施计划应报江苏保监局备案,执行中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告江苏保监局。人身险投保提示制度要求各公司在销售一年期(不含)以上的个人人身保险产品(不含银行代理产品)时,应向投保人发送《投保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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