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订初定五条政策路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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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07:19 北京晨报 | ||||||||
“保护投资者”带来利好预期 晨报讯(记者 王莉)一直备受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日前终于亮相?熏为股民们带来了5个乐观信号。 据了解,该草案共229条,其中新增29条,修订95条,删除14条。修订稿中,对分业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修订将在诸多方面为证券市场带来利好,特别是以下五点更值得关注: 首先,“投资者保护”是修订稿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修订稿中,第一章总则中便增加了有关“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条款。该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征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其次,修订稿在现行“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规定之后,增加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将为银证混业经营预留法律空间。 第三,修订稿中将现行证券法“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修改为“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并且删除了现行证券法“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的条款,而代之以“证券公司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这使信用交易、融资融券等行为的法律禁区被消除,还为股指期货的推出消除了法律壁垒。 第四,修订稿着力推进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包括从法律上确认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增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义务的规定和法律责任;要求首次公开发行的申请人预先披露申请发行上市的有关信息,引入社会监督。 第五,加强对券商的监管。过去,券商的问题多出在挪动客户保证金上,而根据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这样的情况将不再可能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