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证券法修改应突出保护公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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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08:14 证券时报 | ||||||||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当前要抓紧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情况及修改的有关问题。 会议认为,证券法自1999年施行以来,对规范证券发行及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
会议提出,证券法的修改应突出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和完善对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的监管,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同时要为资本市场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提供发展的空间。 会议认为,当前经济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经济发展中也出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保持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难度加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依然偏大,对外贸易结构性矛盾突出,煤电油运还相当紧张,物价特别是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压力仍然较大。这说明目前经济走势还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大的起落,仍然是当前经济工作面临的首要任务。 当前要做好以下主要工作:一是切实抓好农业生产。二是继续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坚持严把土地审批和信贷投放两个闸门。三是加强煤电油运供求调节。四是调整进出口结构。积极运用税收手段,切实控制高耗能产品出口。五是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抓紧落实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通过改革巩固和发展宏观调控成果。六是重视做好财税、金融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搞好财政增收节支。调整信贷结构,继续控制中长期贷款过快增长,加大对农业和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抓紧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七是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健全物价上涨监测预警机制。及时调控重要商品、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上涨幅度。八是努力做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