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 东方证券获批集合理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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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1日 09:19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袁立波)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日前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该计划为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3年,接受委托资金不超过35亿元。该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分别是中信证券和中国银行,中信证券、中国银行及中信万通证券则是该计划的推广机构。 又讯 东方证券首只创新理财产品———“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发行申
据悉,“东方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定位主要针对希望从证券市场获得超额收益、但对规避风险缺乏把握的投资者。其创新之处主要有三点:首先是不管投资者盈亏都不收取管理费,只在投资者获得2.25%的基本收益后,才累进提取业绩报酬;其次是为保护投资者本金安全,东方证券与委托人结成“利益共同体”,以自有资金认购计划的10%并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当计划资产受市场风险影响跌10%时,投资者本金仍不受影响;最后是产品设计以“混合安全、优势互补”为原则,灵活配置固定收益品种、新股询价申购、股票等资产。 (金 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