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集合理财产品首创风险准备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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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07:09 第一财经日报 | ||||||||
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的50% 本报记者 谭颖 发自北京 长江证券的集合理财产品“长江超越理财1号”已经获得证监会批准,将于4月上旬在长江证券各营业部和中国农业银行指定区域正式发售。在该理财产品中,长江证券首次提
这是《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4日)从长江证券获悉的。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2004年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此前获准发行的另外两只集合理财产品“广发理财2号”和“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月份已经开始发售。 长江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市场营销部经理王芳向记者解释了风险准备金的具体操作方式。“长江超越理财1号”的托管行农业银行每月向长江证券划转管理费时,将其中的50%转入一个风险准备金专户。如果客户的年收益率低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农行将从该风险管理金专户中将资金划入客户的账户对客户进行补偿。 此外长江证券还将以自有资金1亿元为限认购该产品,金额为投资者认购金额的5%。每满一年,如果客户本金发生亏损,长江证券除动用风险准备金进行弥补外,还将以自认购资金弥补客户损失。 长江证券资产管理总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由于该产品属于“平衡型”产品,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资金都不超过50%;投向货币市场品种的资金最高可以达到100%,但是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相对于基金等理财产品门槛较高,因此比较适合有一定经济实力,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 “长江证券愿意以自己的管理费和认购资金来补偿客户本金和收益可能出现的损失,表明它对自己的管理能力有信心,同时也应该是希望借此打造自己的品牌。”云南信托分析师邓清泉说,“但是由于该产品有一部分会投资于股票,因此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