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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保险推出上市宝 承保招股说明书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1:58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谢艳霞) 准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若出现陈述错误和遗漏,则上市之后可能面临投资者的巨额索赔。现在,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将此风险转稼给保险公司。记者昨天获悉,美亚保险在上海、深圳和广州本周正式推出“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上市宝”,这是国内首家财险公司针对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和路演中的陈述错误与遗漏设计的责任险。

  美亚保险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彭德智博士称,招股说明书是所有拟上市公司公开募股所必备的申报材料之一,投资者通过招股说明书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和重要信息,以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正因为招股说明书是一份“重量级”的法律文件,各个上市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要求都非常严格。而绝大部分国内企业在公司治理、内部财务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上市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并不一定完全了解,或者在理解上尚存在偏差。招股说明书发生误导性陈述或遗漏的可能性并不是不存在。

  如何应对可能在招股说明书中的财务报表或重大信息披露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被股东提起诉讼的风险呢?彭德智称,美亚公司推出此险种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拟上市公司解决这些后顾之忧。“上市宝“保险期限与上市所在地法律规定的招股说明书的诉讼时效一致。与此同时,拟在内地、香港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均可投保。此外,“上市宝”的被保险人除了投保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执行管理职能的雇员(自然人)等以上人员外,还可以包括证券承销商、审计师、律师等参与起草或审核招股说明书的中介机构的高级职员。

  但是,“上市宝”并非承保上市公司因招股说明书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其中招股说明书若因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等恶意欺诈和作假等故意行为引发的诉讼风险,保险公司将拒赔。

  “上市宝”是否热销并为中国上市公司带来一股清风尚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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