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全流通名单五六月间确定 试点需满足十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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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 07:21 每日经济新闻 | |||||||||
专家透露,全流通试点上市公司需要满足十大条件 金士星 NBD上海报道 “目前解决股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第一批全流通试点企业名单很可能在今年五六月份就会确定”,据称与证监会和国资委等机构保持频繁沟通的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
他是3月19日在上海举办的“迎接全流通时代———机构投资者与股权分置高峰论坛”上说这番话的。他透露,目前至少已有3家上市公司向管理层申报了试点方案。他预计,监管层将在今年五六月间宣布首批全流通试点名单,“监管层也希望我们把这次论坛上大家的意见传递上去。” 大股东提案 小股东表决 此前,荣正投资对63家机构进行了关于我国股市症结问题的相关调查。在受访的机构中包括30家开放式基金、25家封闭式基金以及8家券商资产管理部门。调查结果显示,75%的机构认为,现阶段股市低迷的最重要问题是没有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制度问题。同时,有85%的受访机构认为应当采取尝试和逐步解决股权分置的思路进行改革。而且有70%的受访机构认为今年是解决股权分置的最佳时机。 荣正投资认为,非流通股的不流通是存在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契约”,所以非流通股份如果要通过二级市场流通,需要获得流通股东认可前提下的监管部门核准。而类别股东表决制度给予了上市公司不同的股东通过“大股东提案、小股东表决”解决股权分置的可能。 “适度让利” 利益平衡 荣正投资在年初的调查显示,55%的受访机构倾向于以配售方式实现全流通。郑培敏认为这将在最大程度上实现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平衡。 而且他认为,更为现实的做法是上市公司并没有必要使全流通方案获得全体股东的认可,而只需使方案在分类表决中获得通过即可,即“适度让利”。对于流通股股东的补偿也许会显得十分微妙。 专家:全流通试点需满足的“十大条件” 荣正投资此前的调查显示,业绩好及股权结构简单的上市公司被大多数机构认为适合进行全流通试点。在周六的论坛上,郑培敏向外界表示,基于年初调查的结果,加上一直以来对于股权分置的研究,荣正认为可能成为全流通试点的上市公司需要满足十大条件。 首先,公司股本结构要简单,控制权关系清晰,没有B股、H股、外资法人股; 其次,业绩超过6%,不是ST公司,近期没有受处罚或高管出事的治理结构丑闻; 第三,市净率高,不能是股价、净资产倒挂的; 第四,市盈率高,有让利空间; 第五,基金等主流、理性机构投资者多,分类表决时理性决策,但不能是庄股或异动股; 第六,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要有相当的政府资源和背景; 第七,最好为中大盘国企,有市场号召力,但央企不会冒这一制度风险; 第八,最近1-3年没有法人股的重大转让,否则受让方马上会套现和获利,容易被市场眼红,特别是MBO类股票; 第九,不能是刚刚经过再融资或其他金融创新的; 最后,不能是股权状态不稳定的,如未完成过户的、股权被质押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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