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申购利息揭晓 投资者保护基金进账16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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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05:3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南京港申购资金利息总额近日有了明确说法。据具体经办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南京港申购资金所冻结的利息最终大约为161万元,这笔资金将全额划转到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南京港累计投标结果显示,该公司发行新股累计冻结的资金总额为91.078862亿元,以金融同业存款利率1.62%计,冻结4天的利息约为161万元。
先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南京港申购资金所冻结的利息为191万元。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有这样的误差,很可能是该媒体忽视了金融同业存款利率下调的因素。从2003年12月21日起,央行已将金融同业存款利率由1.89%下调至1.62%。 根据今年2月21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所有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须全部缴存到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的存储专户,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之一。南京港是该通知发布后首只证券发行,其申购资金利息由此备受关注。 但南京港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并不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首笔收入。根据新华社去年12月29日的报道,2004年6月,在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情况的报告中提及,对证监会上缴的新股申购冻结利差资金,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已向国务院报送《关于设立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请示》,拟将其作为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来源之一。 此外,据权威人士透露,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初期,央行再贷款可能将构成其主要的资金来源,还有财政拨款、新股申购冻结利差资金等多种资金来源。 上海证券报记者 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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