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MBO规范将出台 管理者持股受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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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2:2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表示,中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管理层收购MBO的有关规范办法将在“两会”期间出台。 李荣融曾经表示,出台规范中小企业MBO的有关办法,主要是对《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和去年初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补充和细化。中小企业的MBO在探索中要区别情况,要符合两个条件,一个
据悉,即将出台的中小企业MBO规范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五方面:一是严格进行离任审计;二是管理层不得参与收购具体过程;三是要进场交易、公平竞价;四是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借款,也不得用拟收购的企业资产作抵押进行融资或贷款;五是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从改制前净资产中抵扣各种费用。此外,管理者持有的股份比例也要有所限制。 据了解,中小企业的标准是按照统计局所划分的标准,即工业型中小企业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亿元以下;建筑型中小企业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4亿元以下;零售业中小型企业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亿元以下等。(上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