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要闻 >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 > 正文
 

保险资金入市在即 三方监管严控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 02:18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国际金融报记者 安明静 发自北京

  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股票投资的总比例和单项比例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保险公司投资同一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成本余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可投资股票资产的5%;保险公司投资同一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数量,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10%,并不
得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中国保监会正试图通过严格的投资比例限制、第三方托管的方式以及独立的交易席位等措施,为保险公司直接入市设置多重防火墙,从而防范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后可能遭受的非市场性风险。

  2月17日,保监会与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同时下发《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些文件连同两天前保监会与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共同构成了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的基本制度和政策框架。

  目前,三大金融监管机构已经将有关《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配套文件全部发布完毕。保监会表示,将连同银监会以及证监会共同对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交易进行监管。

  保监会首次将独立第三方托管制度引入了保险资金的股票投资。根据《指引》规定,那些试图直接投资股市的保险公司必须选择托管银行进行资金的托管。《指引》从制度上明确了保险资金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关系,确立了分工清晰、相互制衡的体制和机制,突出了托管人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监督职责。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认为,这项制度将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运作的透明度,建立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他表示,保监会将以保险资金股票投资为起点,会同中国银监会依法实施监管,逐步将托管制度推广到存款、债券基金等其他资产的管理中,建立保险资金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

  另外,保监会还在《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保险公司股票投资的总比例和单项比例作了非常详细的六项规定。其中包括:保险公司投资同一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成本余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可投资股票资产的5%,而对于流通股本低于1亿股的上市公司,则比例放宽至可投资股票资产的20%;另外,保险公司投资同一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数量,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10%,并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直接入市所作的众多限制是否形成了行政干预?是否有越俎代庖之嫌?人大金融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表示,虽然作为独立经营实体的保险公司有权决定自己的投资行为,但在目前一些保险公司还没有完全市场化的前提下,保监会所作的种种规定,对防范整个保险业风险积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际金融报》 (2005年02月18日 第一版)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春运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2005年CCTV春节晚会
CBA全明星赛球迷投票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北京2月新推楼盘一览
新春购房打折信息
《汉武大帝》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