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投资者可获独立席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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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6日 11:55 南方日报 | ||||||||
保险资金投资股市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保险机构投资者可获独立席位 本报讯 记者刚刚获悉,近日,中国保监会联合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政策的实施配套文件。这标志着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操
200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联合中国证监会下发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发布以来,中国保监会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文件,明确了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涉及的证券账户、交易席位、资金结算、资产托管、投资比例、风险监控等问题。 其中《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独立席位进行股票交易。独立席位即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专用席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专用席位。 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