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原大连证券违法案相关责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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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9日 09:14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8日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86、193条的规定,对原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违法案的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因该公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对责任人员石雪给予吊销证券从业资格的处罚;因该公司为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行为,对责任人员石雪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员张霖、关尽平、周建华、沈勇、余文艳给予警告、
据悉,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应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付款凭证的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审理执行处备案。(新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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