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华安签订合资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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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 08:47 新京报 | ||||||||
合资公司隶属华安,美林占股33% 本报讯(记者刘宝强)27日,美林公司与中国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肥签订了关于成立合资企业的最终协议。这使美林得以跻身当前为数不多的进入中国证券承销市场的西方投资银行之列。
美林在这个即将成立的企业中持有33%的股份,该企业仍隶属于华安证券,并独立经营。将从事A股发行、股票经纪人业务、债券交易等。此外,美林的持股的协议还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美林亚太区主席表示,中国一直是美林的长期战略市场,美林一直期望和华安合作,成立一个国内股票的交易平台,这个平台可以令美林证券参与中国持续不断的发展。 华安证券总裁汪永平表示,和最知名券商的合作,将使其市场操作经验得到提升。 华安公司称,截至2003年底,华安证券的资产约为人民币18亿元,合2.17亿美元。 据报道,华安证券2004年净亏损人民币7300万元左右。 据了解,早在2年多前,华安和美林就有了合资意向,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本月中旬,两家公司在北京秘密草签了合资意向性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