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印花税今起下调 由现行2‰调整为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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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10:1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一直流传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将下调的消息昨天有了更明确的定论,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这是继前不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手下调了券商营业税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财政部决定将证券印花税由现行2‰调整为1‰。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但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一方案的推出是在权衡了几种方案的基础上最终确定的。 在此之前,该方案制订过程中曾设计了几种方案,一是单边征收;二是降低税率;三是采用单笔定额税。即不论交易额大小,对每笔征收相同的税,这种征税方式对于金额较大的交易有利;四是对不同的交易方式适用不同的税率。 但最后考虑到同一时点上对买卖双方交易的公平原则,方案拟定税率由2‰降为1‰,且仍为双边征收。 华夏证券研究人士分析认为,如果再次下调税率依然不能达到活跃市场、扩大市场交易量的效果,那么,不但政策意图没有达到,而且还有可能会损失部分税收收入。因此,对于再次下调印花税税率,管理层也是有顾虑的。因此,在权衡利弊之下,方案拟定税率由2‰降为1‰。 多数证券人士昨天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对证券交易印花税降一半的消息之前已在市场上有所传闻。此次消息得到落实,投资者将因此减少股票的交易成本,对激活目前死水一般的股市一定会有好处。况且,我国的证券印花税远远高于国际水平,降低印花税等措施对证券市场与国际接轨,促使我国证券公司作出适应性的调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表明,税收产生的利好影响不会太过明显。毕竟市场在此之前对这一消息已经有所消化。 中国股市曾5次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率。最近一次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是在2001年11月16日,由0.4%降至0.2%。 印花税率变动一览(链接) 1990年6月28日,深圳市颁布《关于对股权转让和个人持有股票收益征税的暂行规定》,首先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0.6%缴纳。 1991年10月,为了刺激低迷的股市,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0.3%。1991年10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买方、卖方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0.3%。 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交易双方分别按0.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1997年5月,针对当时证券市场过度投机的倾向,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由0.3%提高到0.5%。 1998年6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又将税率由0.5%调低至0.4%。 1999年6月1日,为活跃B股市场,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将B股交易税率降低为0.3%。 2001年,财政部决定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2‰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