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飞 黄带娣 发自深圳
百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百瑞信托”)为追索4700万元保证金而诉诸法院查封海通证券旗下资产——海富通股权一事又有了新进展。昨天(1月19日)晚上,百瑞信托向本报发来一封“公开信”。信中称:“海通证券……诬陷百瑞信托涉嫌诈骗。”公开信同时称,“海通(证券)负责人说百瑞信托涉嫌诈骗,不能自圆其说,请海通(证券)再来负责任地解释
一下。”
公开信指出,海通证券在媒体上所称的百瑞信托“资金是有问题的”及“海通证券从来没有挪用客户保证金,也不存在挪用百瑞信托资金的事实”的说法与海通证券去年12月29日给百瑞信托《律师函》的回函(海证字〔2004〕第400号)中的说法大相径庭。
海通证券与百瑞信托之间的两封往来信函或许有助于还原事件的真相。百瑞信托称,百瑞信托在海通证券中关村营业部的保证金账户所涉“金融诈骗”,并非此前有报道暗示的百瑞信托方面负有责任。“外部人伙同营业部个人”作案,是百瑞信托保证金遭挪用的直接原因。
公开信提到的两封信函,分别是——百瑞信托委托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致海通证券及其北京中关村南大街营业部的律师函(下称“律师函”),以及海通证券给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回函(下称“回函”)。“律师函”称:去年8月11日,百瑞信托在上述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百瑞信托”,先后存入该账户6600万元;去年9月16日,百瑞又开设资金账户“百瑞投资”,先后存入该账户3200万元。去年10月,百瑞准备进行股票交易时,发现两个账户余额为零,9800万元资金均被挪用。根据该律师函,百瑞此后曾经多次与海通证券交涉,但是海通证券仍然有4100万元资金没有归还。
海通证券就此事的“回函”称,公司“在日常稽核检查过程中,发现北京中关村南大街营业部在‘百瑞投资’账户中的操作存在手续不全问题,经过进一步核实,发现其中涉嫌外部人伙同营业部个人诈骗、挪用百瑞公司资金的犯罪行为”,海通证券于去年12月22日向北京公安机关报案。海通证券在回函中向百瑞信托承诺,“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给百瑞公司造成损失。”
昨天,记者致电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查询该案件,一位工作人员证实海通证券确实报过案,但拒绝透露案件详情。记者致电海通证券查询此事,一位负责人以开会为由挂断了电话。
记者获悉,在百瑞信托向海通证券发出律师函之前,海通证券中关村营业部曾就如何解决保证金问题与百瑞信托方面有过多次接触。该营业部经理王胜去年11月18日给百瑞信托的传真件中承诺尽快恢复百瑞信托两账户的资金,并提出分三次归还9800万元保证金的方案。此外,王胜去年11月16日在给百瑞信托的另一份文件中还提到,“海通证券总公司正在对中关村营业部进行现场稽查,财务人员正在接受调查”。
百瑞信托一位负责人表示,“2004年12月14日到24日间,对方(海通证券中关村营业部)分四次还了我们5690万元,24日后就停止付款。25日我们向海通证券发了律师函催讨,29号收到海通证券的回函,但除此之外,到目前为止他们没有和我们进行过任何沟通。于是我们31日正式起诉海通证券及其中关村南大街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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