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称上市公司高管人员没有卷入夏都专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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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 03:01 第一财经日报 | |||||||||
深圳实业借款1160万元部分收回或受影响 本报记者 郝渊侃 发自上海 鄂尔多斯(资讯 行情 论坛)(600295.SH)上周五大幅下跌6.61%后临时停牌,今日(18日)公司终于针对“夏都专案”公告说明,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涉案。
2005年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督办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夏都专案”浮出水面,涉案金额28亿元,其中税额4.3亿元,公安机关已经确定的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76人,涉及11个省的211家企业。 根据深圳国税局披露的消息,事情发生于2003年5月至2004年2月期间,深圳市鄂尔多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实业公司”)在从事出口业务中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涉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涉及合同金额2.9亿元人民币,涉及税额4289万元人民币,初步已确定接受虚开增值税税额1432万元人民币。鄂尔多斯公告称,对于以上数据,公司已派人到相关部门调查核对过,但因案件处于保密期间,所以对其准确性无法核实。 深圳实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鄂尔多斯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70%,内蒙古鄂尔多斯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鄂尔多斯持股100%)占20%,深圳市鄂尔多斯羊绒制品有限公司(鄂尔多斯持股70%,下称“深圳鄂尔多斯”)占10%。 鄂尔多斯的公告对上市公司受此案之影响进行了说明。 深圳实业公司经营期间,曾向鄂尔多斯关联企业深圳鄂尔多斯借款人民币1160万元,向非鄂尔多斯关联企业鄂尔多斯羊绒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100万元。公告称,向深圳鄂尔多斯的借款人民币1160万元部分收回可能会受案件影响。 除此之外,鄂尔多斯和下属子公司因共同投资深圳实业公司的500万元股本金,将根据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承担有限责任。 公告称,公司及其他控股、参股公司不存在对深圳实业公司的应收款项,也没有对深圳实业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事项。 公告称,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涉案,涉案业务全部由外聘的3名业务人员陈志宏、梁金明、罗洪钱主办,这3名业务人员是“深圳实业公司成立后,为了尽快打开出口贸易局面,从当地外贸公司招聘而来”,这3名业务经理多年从事进出口贸易,他们将过去从事的出口业务带到了深圳实业公司。 “除上述披露,该事件没有对本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鄂尔多斯公告称。 从深圳实业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报表资料中,鄂尔多斯未发现深圳实业公司取得分文出口退税。从设立公司至今,深圳实业公司销售收入总额为人民币2.71亿元,实现净利润155万元,涉及税额41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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