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金荔科技及管理层遭上海证交所公开谴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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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 21:18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1月17日电 (记者 潘清) 上海证券交易所1月17日发布公告,对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衡阳市金荔科技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董事长刘作超等责任人进行公开谴责。 上证所在公告中称,衡阳金荔科技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问题:2003年12月和2004年3月,公司先后为武汉巨力投资有限公司共4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2003年6月为广
上证所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刘作超、董事管志宽、许梦阳、叶树稳,原董事何雪梅、陈江浩,未能勤勉尽责,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在《董事声明与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上证所据此对公司和上述责任人进行公开谴责。 上证所在公告中重申: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监事应当履行监督职责;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重大信息的及时披露,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