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严敏发自深圳
记者昨日(11日)了解到,《深圳市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条例》(下称《条例》)即将起草。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体制处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对深圳市未上市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有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不规范,有必要进行规范。
国泰君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证券分析师最近就接触了一家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他发现,这家公司在进行管理层收购,管理层欲低价收购企业,公司财务账目出现问题。他分析,公司出现内部人控制的问题,核心是利益方的界定,出现了国有资产利益方缺位,这是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不清晰,决策不透明,其中政府监管不到位也是原因之一。
一位投资者也发表了看法,投资者买了一股份公司的股份,但买了股份之后,公司多年不开股东大会,不分红,没有信息披露。
有业内人士分析,一些公司改制没有按照正规的方式去做,改制徒有其表。
国泰君安笋岗路营业部副总经理谢润峰认为,目前上市公司的一些问题是在上市之前就出现的,或者是在上市过程中出现了运作不规范的问题,所以对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及早进行监管很有必要。
记者采访了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和现代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张建森,他对该《条例》的计划制订表示了肯定意见,认为及时制订和出台这一《条例》很有必要,他分析,有些公司做假账,用这种方法上市,而有些公司虽然业务发展和经济效益良好,但由于运作不规范,影响到其申请上市。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目前有1000余家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不少企业有上市打算。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治理机构和运作、分红、日常监管等方面,计划中都被列入《条例》内容中。有关部门计划在2005年完成草案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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