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股首单转让成交尚需时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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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 09:0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轲真) 深交所昨日如期公告了非流通股业务办理情况。不过,由于并未出现申请受让的买主,有关非流通股转让的交易仍需假以时日。 鉴于社会对非流通股转让的关注,深交所改变了原定的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告非流通股转让业务办理情况的决定,在每周一公布上一周非流通股转让业务办理情况。在上周,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受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申请1笔。该笔转让申请
据了解,有关交易所受理的首单非流通股转让的内容仅限于交易所公告。根据规定,有关转让股份的数量和价格目前不得公布。据介绍,更详细的内容披露须待出让与受让方达成转让协议后方可进行。但目前有关规定并未明确具体的转让细节,是否必须由交易所公告。 此外,首单非流通股转让的申请后,预期将出现其他的非流通股申请。在深交所转让平台上,申请出让非流通股的一方仍需要与受让方达成具体协议,才可能就数量和价格成交。因此,在深交所申请的非流通股第一单,未必是成交的第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