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流通股转让第一单详情将成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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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 01:42 每日经济新闻 | |||||||||
深交所新年第一个交易周只受理了一笔转让申请 岳敬飞 NBD上海报道 非流通股转让第一单的详细情况可能永远会成为一个谜团。昨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称,第一单非流通股转让已于1月6日受理,正在进行合规性审核。但深交所一位专司非流
1月7日深交所发布通知,表示自1月10日起每周一在其网站公布上周非流通股转让业务办理情况。 昨日,深交所在其网站上公布的业务办理情况只有短短两句话:“上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共受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申请1笔。该笔转让申请属于质押人以质押股份抵偿债务转让予质押权人,于1月6日受理,目前正在进行合规性审核之中。” 按照相关规定,非流通股的转让价格是禁止披露的。但记者注意到,上述公告甚至连股份被转让的上市公司名称以及转让股票的数量等均没有披露。 深交所一位专门负责非流通股转让的工作人员表示,上述第一单转让申请是否会成为第一笔非流通股交易,目前尚难断定。这位工作人员还称:“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即使这笔交易成功了,也不会公布到底是哪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及具体的股票交易数量,价格更不会公布。除非达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对于何时可以确定这是否是非流通股转让的第一单,这位工作人员称,“几个工作日后就会有结果”。 对于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披露,此前发布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转让业务办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由证券交易所在其指定网站上予以披露。证券交易所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开股份转让信息。信息有效期根据股份持有人的申请在1至6个月期限内确定。” 上述深交所工作人员解释说:“所谓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布公开股份转让信息,发布的是没有找到买家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信息。而且,公告的内容只会包括该股票的名称和数量,不会包括转让价格。交易所提供一个信息平台,具体的交流与沟通由有兴趣的买家直接与转让方联系。成交后,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负责完成相关手续,对具体交易内容不会予以公告。” 目前,非流通股开始在证券交易所转让已经过去一周,仅深交所受理了一家转让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总监胡汝银昨日向记者表示,上交所一些相关的手续尚未准备到位,很快就会开始受理转让申请或者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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