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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减征证券业营业税 单股票交易减税9千余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09:0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张虹 叶静 通讯员 高涛) 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局日前发出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对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减征有关营业税。据了解,证券交易印花税减税方案已起草完毕,正待有关部门审批。据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的情况得知,证券交易印花税可能会调整为1‰,但是具体日期现在仍然很难确定。

  通知规定:准许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
额中扣除;准许上海、深圳、大连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期货市场监管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准许证券公司代收的以下费用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为证券交易所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代理他人买卖证券代收的证券交易所经手费;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收的股东账户开户费(包括A股和B股)、特别转让股票开户费、过户费、B股结算费、转托管费;准许期货经纪公司为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手续费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据悉,目前税收法规规定金融机构代收代缴资金要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但是,投资者交易中所缴纳的交易监管费用并未真正进入过证券公司,而是由交易清算系统直接划给交易所,证券公司实际上未出现资金的流入和流出,理论上是不应该交纳这笔费用。然而,此前很多地方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交易监管费并未做抵扣处理。所以这项政策的改革使得证券公司成为真正的受益者。

  业内人士估算,按照去年全年股票交易量来计算,证券公司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交所经手费费率合计为0.015%(双向),全国平均的营业税率大约为7.2%,单计算股票交易这部分,优惠政策可使整个证券业营业税负降低9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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