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肆虐损失难获赔 保险将护驾网上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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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 11:48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黑客”肆虐损失难获赔 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网银大盗”、“股票大盗”频频袭击网上交易的消息令不少投资者心惊胆战。据了解,这种名为“股票大盗”的木马病毒,能够盗取投资者的网上交易账户、密码并实施股票盗卖行为。此外,去年4月和6月间曾出现过名为“网银大盗”和“网银大盗2”的木马病毒,专门窃取网上银行个人用户的账号和密码,其中也包括银证通用户。
目前,网上交易由于病毒、黑客等网络风险带来的损失,证券公司、网上银行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广发证券营业部经理宋国林表示,这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有提醒或采取措施防范的义务,但并不会对此负责赔偿。 记者在某证券公司的《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中也看到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和各种不可预测因素(如战争、地震、台风、水灾、停电、系统故障或通讯故障等)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及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据了解,面对“股票大盗”,各大证券公司都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了风险警示:“由于账号、密码被泄露或开户资料遗失未办理挂失等使得投资者的网上证券委托的身份可能会被仿冒,造成证券被盗卖或盗买而引致损失。凡密码正确所进行的一切委托行为,本公司均视为您本人的委托行为。” 股民欢迎与忧虑并存 对于“黑客保险”,股民唐先生的看法代表了一部分股民的心声。“我当然欢迎这样的保险出现,这样也多了一层保障。”但他同时也提出一些疑问:这种保险股民需要交多少钱?到时候又能够赔付多少钱?更重要的是,怎么认定这些股票是被黑客恶意操纵买卖的? “因为黑客完全是用我的代码和密码进行网上交易的。如果到时候保险公司在这问题上扯皮,还要找证人证明我当时没交易,也没有委托他人进行交易,那就很麻烦了。”唐先生这样表示。 “黑客保险”真正推出还需假以时日 近日,在北京举行的网上证券交易安全研讨会上,与会人员呼吁“被网络黑客操纵引起的财产损失,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 证券业:呼吁保险公司“出手” 据了解,英国和美国的一些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黑客保险”业务,股民在签订网上证券委托交易协议时,券商会主动为用户购买一份商业保险,在遭遇不可抗力的突发风险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为股民承担部分损失,以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广发证券一分析人士表示,目前对此类“股票大盗”,证券公司能做的只是建议股民对自己的交易密码通过电话修改,同时更新现在系统、增加防病毒措施。但无论怎样,风险都会有的,而产生的损失只能由股民自己承担。如果国内也有类似保险产品,股民遇到这种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时,就可以直接获得赔偿,而不用找证券公司“算账”。 保险业:损失难估成瓶颈 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保险业务。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周青表示,他们也看到了这方面的市场需求,并进行过研讨和市场调研,将会考虑和一些知名网站或病毒防御系统生产商合作,“但真正推出还需假以时日”。 保险公司人士认为,网络黑客导致的风险、损失难以估算,没有历史经验数据、费率厘定困难成为“黑客保险”推出的“瓶颈”。大地财险的周青认为,硬件损失比较好测算,但涉及一些无形资产的损失、利润损失时测算就会困难,同时,由于这种“黑客保险”承保的风险巨大且存在不确定性,很难找到再保险公司分担风险,这就意味着承保公司要“独揽”风险。“国内信用体系不完善,也让保险公司对推出黑客保险心存顾虑。” 另外,目前,网上交易法律规范并不完善,保险公司对“黑客保险”的核保、理赔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不过,可喜的是,我国《电子签名法》将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预计会有保险公司尝试推出‘黑客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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