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通道制正式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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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 07:4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敖晓波)新年伊始,运行了三年多的证券发行“通道制”被正式废止。取而代之的是保荐机构推荐企业发行上市的保荐制。昨天,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下发通知,证券公司推荐企业发行股票实行“自行排队,限报家数”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废止。 公开资料显示,2001年3月29日,通道制开始实施。据了解,当时为配合证券发行核准制的推行,提高申请发行股票企业及申请文件的质量,维持证券发行核准工作的正常秩序
随着深化证券发行上市制度的市场化改革,为了从制度上调动市场的力量、共同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03年,中国证监会总结核准制实行以来的经验,发布实施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目前,保荐制度已为市场广泛理解并得到贯彻落实,废除通道制的各种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在此条件下,中国证券业协会决定2005年1月1日起废止《关于证券公司推荐发行申请有关工作方案的通知》。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完善保荐制度,中国证监会还同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对保荐制度的一些具体实施政策进行了重大修改:取消一个保荐代表人可同时推荐多个项目的过渡安排,明确规定一个保荐代表人同时只能推荐一个项目。 银河证券投行总部一人士认为,通道制的取消,对于券商的投行业务而言,将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如果按照以往的通道制,券商所占用的通道长期处于闲置,难免有一些券商只注重通道资源的利用,缺少了对企业质量的重视,使得一些有问题的企业滥竽充数。而通道制的全面废止,标志着保荐制度已经日渐成熟,事实证明,只有通过保荐制度建立起来的证券发行上市约束机制,才更加有利于真正发挥市场对发行人质量的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