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25名新一届股票发审委组成人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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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 16: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 (记者 江国成)中国证监会30日公布了由25名委员组成的新一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这是股票发行机制实施透明化改革后的第二届发审委。 在新一届发审委成立典礼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要求受聘委员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为重,顶住各种人情关系的干扰,依法履行职责,使新一届发审
任期一年的发审委拥有依法审核、决定国内企业是否具备上市资格的权力,其决策直接影响只有10多年历史的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关系到全国7000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过去,曾有些公司为了上市,不择手段地获取发审委委员名单,企图影响他们的决策。 尚福林说,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新一届发审委将发挥重要作用,“要把好上市公司市场准入关”。 新一届发审委委员共有25人,其中证监会5人,兼职委员、专职委员各10名。专职和兼职委员是从中国证监会公示的39名候选委员中差额选聘的。兼职委员主要来自国家发改委、国资委、交易所、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专职委员全部来自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候选委员主要是由相关专业协会等机构和高校推荐。 中国证监会去年12月发布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开始对发审制度实施重大改革,大大提高了发审委委员工作的透明度、专业性和责任意识。新制度改变了过去发审委委员身份保密的做法。在每次发审委会议的前5天,包括公司名单、会议时间以及参会委员名单在内的所有信息,均在证监会网站上公布,审核结果也在发审会结束后公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新制度强化了发审委的专业性,大幅提高了专业人士的比重。发审委委员人数也从过去的80人缩减到25人。此外,新制度加大了审核责任,摒弃了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全部实行记名投票,当场封存备查,并对发审委会议进行全程录音。发审委委员在参会前必须在审核工作底稿上提出有依据和明确的审核意见。同时,中国证监会对发审委实行问责制度,建立对发审委委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监督机制。 尚福林在谈到2004年中国资本市场的变化时说,影响资本市场发展的诸多因素正在发生积极变化,资本市场面临十分重要的发展机遇期。 中国证监会还出台了新股询价制,实施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分类表决制度,开放保险资金等合规资金入市,逐步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