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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沪两地规范佣金收取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 08:3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日前,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出台了《上海地区股票、基金交易佣金标准规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此外,早在今年7月份,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就对2004年度深圳地区证券经纪业务的保本佣金收取标准进行了详细测算,推出了2004年度深圳地区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指导标准。

  据了解,深圳地区的指导标准包含4项内容:非现场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交易佣
金收取标准不低于1.7‰;现场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平均佣金收取标准为2.5‰,向下浮动不应超过15%;不含基金席位号的所有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平均佣金收取标准不低于1.95‰;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B股每笔交易佣金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按1美元或5港元收取。据《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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