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陈重博
尽管重庆百货(600729)的增发修改议案遭到股东大会的否决,显示了网络投票及分类表决的威力,但其中隐藏的一系列问题仍值得深思。
在重庆百货的股东大会上,有关重新确定增发方案的议案遭到了否决。这也是自实
施社会公众股东分类表决制度以来,首次因流通股股东否决而造成上市公司提案流产。
据了解,到现场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全部投出了赞成票,而网络投票中反对票占了大多数。公告显示,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基金持有1615182股,投了反对票。而参与投票的社会公众股只有2854170股,华宝兴业所投的反对票已经占参与投票的社会公众股总数的56.59%。
也就是说,华宝兴业基金一票否决了重庆百货的议案。
资料显示,今年2月,重庆百货董事会提出增发方案。3月,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增发方案。5月,证监会发审委通过公司的增发申请。11月,公司董事会又提出,将原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增发方案中“本次发行不设置优先认购权”,修改为“流通股东可按10:3的比例优先认购增发新股”。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就是该修改方案。
有媒体报道,华宝兴业基金此次投反对票的理由是:“上市公司现金流充足,并不需要增发融资。”由此看来,这个理由与其否决的议案内容并不相符。即便其否决了增发修改方案,也无法改变增发已过会的事实。重庆百货仍可以按照原先“不设置优先认购权”的增发方案,继续向二级市场实施增发。
昨日,重庆百货董秘办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幸成为首家在分类表决中被否决的公司,令其颇感尴尬,公司目前不便再多发表评论。然而,就上述“增发照旧”的分析,该人士则默认了。
从重庆百货股东大会结果看,人们此前已有所担心的另一种形式的“一股独大”出现了———一家持股不到总股本1%的基金就左右了一家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让人不敢想象的是,一些深谐公关之道的上市公司,一旦与基金公司达成某种默契,恐怕又将对中小投资者产生伤害。因此,分类表决制度千呼万唤始出来后,中小投资者还是应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如何规范基金公司等大投资者的行为,也应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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