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将开始 中小板试业绩快报制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07:3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轲真)上市公司2004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即将展开。记者昨日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上市公司2004年度报告定于2005年4月30日前完成披露。首次披露年报的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将试行年度业绩快报制度。 据介绍,上市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要求在2005年4月30日前完成披露,不得晚于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无法按时披露的,深交所将自2005年5月1日起对其股票实施停
根据规定,在2004年年度报告正式披露之前,如果出现上市公司业绩提前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2004年度未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 首次实施的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年度业绩快报制度明确,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2005年3月和4月的公司应当在2005年2月28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主要内容包括2004年度及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同时披露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百分比,对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的项目,公司还应当说明原因。为保证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误差,公司发布的年度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应当事先经过公司内部审计程序。上市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得利用年度业绩快报误导投资者,操纵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同样是首次实施的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核工作,也将随年报披露的工作同时展开。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内容是否相符出具明确的审核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意见类型包括相符、基本相符、基本不相符和完全不相符。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意见为“基本不相符”或“完全不相符”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说明差异原因及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