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结算单位:
根据证监会《关于200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04]53号)精神和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现将2005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休市期间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休市1天(2005年1月1日-3日,双休日除外)
1、2004年12月31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4年12月31日,资金交收日为2005年1月4日。
2、2005年1月4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5年1月1日-4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5年1月4日,资金交收日为2005年1月5日。
3、2004年12月29日、30日、31日发生的 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5年1月4日、5日、6日。
二、春节休市7天(2005年2月7日-15日,双休日除外)
1、2005年2月4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5年2月4日,资金交收日为2005年2月16日。
2、2005年2月16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5年2月5日-16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5年2月16日,资金交收日为2005年2月17日。
3、2005年2月2日、3日、4日发生的 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5年2月16日、17日、18日。
三、五一休市5天(2005年5月1日-8日,双休日除外)
1、2005年4月29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5年4月29日,资金交收日为2005年5月9日。
2、2005年5月9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5年4月30日-5月9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5年5月9日,资金交收日为2005年5月10日。
3、2005年4月27日、28日、29日发生的 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5年5月9日、10日、11日。
四、十一休市5天(2005年10月1日-9日,双休日除外)
1、2005年9月3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当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5年9月30日,资金交收日为2005年10月10日。
2、2005年10月10日发生的证券交易(B股除外)和2005年10月1日-10日到期的债券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05年10月10日,资金交收日为2005年10月11日。
3、沪市2005年9月28日、29日、30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05年10月11日、12日、13日;深市2005年9月28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为2005年10月10日,2005年9月29日、30日发生的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为2005年10月12日。
请各结算单位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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