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将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公开认定不适合董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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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 09:22 南方日报 | |||||||||
据新华社深圳12月20日电 迄今共有54名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未能勤勉尽责和未能真正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处分。这是深交所张育军日前在一个论坛上透露的。 张育军表示,深交所将加大对违规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对于屡屡违规的公司,深交所将建议中国证监会考虑否决或延迟其再融资要求;在处罚中,深交所将更加
张育军表示,完善国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建设已经成为目前上市公司监管的工作重点。据他介绍,深交所近期将采取多项措施,配合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完善国内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建设,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措施包括: 制定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行为规范指引,作为指导文件发布实施,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行为,敦促其勤勉尽责。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上市公司内控制度框架指引》,并要求其定期披露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状况,从内部加强对公司高管人员的制约。 认真核查董事是否符合任职的基本资格,了解其与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紧密的关联关系,确保将合格的董事和独立董事遴选入公司董事会。 抽查董事出席会议状况,对于长期不参加董事会议,经常委托他人参会的董事,深交所将利用谈话提醒、警告等措施敦促其勤勉尽责;对于拒不改正的董事,深交所将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深交所将敦促上市公司制定切实可行、内容合理的议事规则,适当限制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表决中积极采用记名投票制度,切实执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制度。 为了提高董事的诚信意识,深交所的诚信档案将增加记录其他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但未明显违规的事项,如业绩异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董事非正常辞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等,作为公司监管的内部参考资料。 深交所将配合中国证监会积极探讨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员工认股权证、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工具实施的可行性,推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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