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规范辖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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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 05: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深圳证监局在日前召开的2004年度辖区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会议上,针对深圳上市公司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九项监管要求和五项具体监管措施,以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提高上市公司审计质量。 深圳证监局要求负责辖区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会计师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做好辖区上市公
另外,对违背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和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会计师,深圳证监局将采取责令改正、谈话提醒和通报批评、将负责辖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会计师的执业情况向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通报、提请注销资格、支持投资者民事诉讼等五项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报记者 韦泽元 |